行业资讯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服务热线:0755 28160800
地址:中国 深圳市 宝安区石岩
      街道水田社区第二工业区
业务直线电话:
(86)0755-28160800
(86)0755-29839665
(86)0755-29839692
业务传真:(86)755 2344-2951
前台电话:(86)0755-29839341 
前台传真:(86)755-2983-9345
邮箱:ytsales@www.ecccar.com

【转让公告】东莞市福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一批搁置的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02:14:09 来源:亿百体育 作者:亿百体育官方 [返回]

   

  原标题:【转让公告】东莞市福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一批搁置的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特别提示:1、转让方依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陈述等对标的财物现状进行尽可能慎重、周全的描绘,但这种描绘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许诺和确保,仅仅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财物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买卖视为已自行或托付专业安排进行了充沛翔实的尽职查询,对标的财物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沛详尽的了解。

  2、其他发表事项详见东莞市东信财物评价师事务所(一般合伙)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书》(东信评报字(2020)第1101及1024号)(下称“财物评价陈述”)。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处理结束受让请求手续(含提交《财物受让请求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确保金等作业流程),接纳受让请求材料时刻为信息公告期内作业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财物受让请求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买卖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承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买卖确保金人民币8.5万元(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背财物买卖相关法规方针或买卖规则的,确保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以为受让方后,确保金依照相关约好主动转为财物买卖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确保金(或诚意金)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五个作业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确保金或买卖价款不承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法,意向受让方应经过汇款、转账方法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据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处”。

  2.3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确保金和买卖价款的收付):

  3.意向受让方在处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定《保密许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财物买卖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查询。意向受让方须依据本公告自主判别出资价值,自主做出出资决策,自行承当出资危险。

  4.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必要时能够要求意向受让方供给弥补材料。信息公告期内,只要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买卖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依照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的告诉,直接签定《财物买卖合同》;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过(网络竞价-屡次报价) 方法确认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的告诉签定《财物买卖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出具买卖凭据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好向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付出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承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法,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经过汇款、转账方法转入以下账户。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财物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提交书面受让请求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安排。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检查,契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获得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出具的《资历审阅确认成果告诉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开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开始、截止日期。

  2.受让方应在《财物买卖合同》签定且收效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付清悉数买卖价款。

  《财物评价陈述书》的“机器设备财物评价明细表”所列设备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以现场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数量如有差异,转让方无需对此承当任何职责,《财物买卖合同》转让价格不作调整。

  4. 转让方在转让前未对转让标的进行过任何检测,但对受让方已充沛敞开和供给了满足的条件了解设备情况,受让方亦对其进行了具体的了解,进行了实地检查,两边对此没有任何误解或疑问。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现状与《财物评价陈述》中的“机器设备财物评价明细表”所列设备不符为由,回绝实行其在《财物买卖合同》项下的任何职责。

  5.转让标的物悉数按现状移送,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物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性、质量、数量及可运用性等均不负担保职责;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停止免除《财物买卖合同》并退款或补偿。

  6.标的物手段后的收益与相关危险(包含但不限于毁损、灭失、价值降低等危险)及清运或运用过程中的损害补偿职责均自手段时起由受让方依法享有与承当,转让方不承当任何职责。

  7.经买卖两边协商一致,两边赞同相互配合,在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出具的《财物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财物的财物买卖凭据之日起 5 个作业日内,买卖两边进行标的财物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材料的交代并一起签定《移送确认书》。

  8.受让方从签定《财物买卖合同》之日起担任标的全部安全和危险,并承当与运用标的相关的权力和职责。买卖两边一起签定《移送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方已实行结束手段职责。受让方须在签定《移送确认书》之日起两天内清运全部标的物,转让方予以帮忙与监督,但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当(含运送与吊装费用等)。

  9. 清运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安全职责、法律职责及经济职责均由清运单位或受让方自行担任,与转让方无关。若未能准时运走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每日收取成交价千分之五的场所占用费。

  10.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如有损坏转让方现有建筑物及其它设备,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因而所发生的丢失。

  本次标的处置确保金收取方法为固定确保金,确保金金额为85000.00元。

  本项目确保金的确保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确保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买卖资金操作细则》履行。

  1.本项目确保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确保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买卖资金操作细则》履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以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按规定将确保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以为受让方的,确保金依照相关约好转为买卖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法:(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买卖中心赞同,不得无故请求交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以为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以为受让方后,诚意金依照相关约好主动转为财物买卖价款。